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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使館可以為中國公民提供哪些幫助?
上篇介紹通過烏茲別克斯坦律師來解決相關糾紛問題,存在的弊端在于時間周期長,不能在企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馬上解決,那么有哪些渠道可以在第一時間能為中國企業提供幫助和干預呢?通過烏茲別克斯坦經營多年的中國企業了解到,主要有三類主體,一是當地警察;二是企業所在被管轄的政府部門,比如烏茲別克斯坦投資與貿易部等;三是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使館。
前兩類主體可能會因交流障礙和對所在國企業和居民的保護意識,影響到問題的處置,雖然能第一時間形成干預,但在深入細節時,仍然需要在法律層面操作,這兩點以后有時間在說。目前,只有第三類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使館,可以完全站在本國公民的角度來提供幫助和處置具體問題,而在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拜訪過的客戶中,仍然發現有些問題可以通過使館解決,但當事人還是不知道或從未選擇通過使館來解決,說明來到烏茲別克斯坦的中國公民和企業,對使館能提供的服務內容還不是太了解,當然,也存在一些不該使館解決的事情也來找使館的情況,比如請個律師或者找個翻譯之類的,因此,有必要簡單介紹一下中國駐烏使館可以提供哪些服務和幫助。
首先,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使館可以“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一旦中國公民或企業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在烏茲別克斯坦境內出現問題,使館會行使領事保護權,對一些違法行為、政局安全或因自身所造成困難問題,使館會盡最大權力提供援助和保護,這也是與我國一百多個建交的國家的一百多個使館的首要工作,讓遍布在世界各地的中國人擁有極強的安全感。
其次,中國駐烏使館提供“頒發護照和身份證“服務,如遇到頒發、換發、補發旅行證件或回國證明文件時,可以尋求使館提供,要注意的是申辦其它國家簽證時,是要到該國使館辦理的,中國使館無法辦理;使館在提供”擔任民事登記員和公證人“時,可以為本國公民辦理結婚、出生、死亡等登記工作,為本國公民提供文件、簽字、印章等物件的公證服務;中國駐烏使館還可以提供“處理有關本國公民遺產事務“,如本國公民在該國因故過世所遺留的產業可通過使館協調處置。
最后,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使館會定期舉辦聯絡協調會議,介紹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形勢,推薦經貿合作項目以及在烏茲別克斯坦投資經營時要注意些什么,遵守哪些法律法規,這些通過官方渠道發布的信息,一般較權威詳細,并且可以覆蓋一些道聽途說的錯誤信息,不致于對企業經營和日常生活產生不穩定情緒,另外,在一些特殊和突發情況時,使館還會提供緊急服務,比如疫情期間,中國駐使館為中國公民提供的疫苗接種服務,充分體現了我國對海外公民的關心與重視,因此,讓我們再次感謝我們偉大的祖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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