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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烏茲別克斯坦受歐盟超普惠制(GSP+)待遇免稅商品增至6200種
去年底曾寫過一篇叫“烏茲別克斯坦對歐盟出口將獲超普惠制待遇(GSP+)”的文章,引起了從多媒體的關注和轉發,主要內容就是針對烏茲別克斯坦受歐盟超普惠制GSP待遇影響刺激服裝產業快速發展,必將同步帶動我國服裝產業鏈的市場需求,中國服裝企業可借助烏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和低成本優勢、政府扶持優惠政策以及對獨聯體、歐盟國家進出口關稅減免優勢來開發海外市場。
或許有很多朋友對歐盟普惠制GSP還不太了解,在這里簡單普及一下,歐盟25國于2006年開始實施新的普惠制,專門針對一些不發達地區和發展中國家,用低于正常關稅或者免除關稅的方式進行采購和進口,歐盟利用此貿易政策支持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和社會進步,解決貧窮國家的人口就業,并推動和規范有關人權、勞工權利和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公約,同時,歐盟各國也獲得了更多質優價廉的商品,這是該制度積極的一面,當然也有消極的一面,比如一個國家依賴此政策大力發展某一產業,一旦被撤消,該產業將會遭到極大傷害,而且還會波及上下游供應鏈。
不得不說歐盟的普惠制待遇在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上具備更多積極意義,比如歐盟2013年對緬甸實施普惠制政策后,該國對歐盟的成衣出口量大幅提升,占到緬甸成品衣出口額的55%,就在去年歐盟或將撤消對緬甸的普惠制GSP待遇,到時將對該國的成衣出口及就業產生嚴重影響,這也是剛提到過的GSP的負作用;同在去年,歐盟委員會還對柬埔寨的部分產品的普惠制待遇,如服裝、鞋類、旅行用品、甘蔗等實施撤消,近年來,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也不斷收到東南亞客戶的國際陸運委托,將服裝等產品從東南亞通過廣州陸運轉口至中亞和歐洲地區。
當然,歐盟普惠制的受益國有進就會有出,因為歐盟各成員國在商品的需求和進口上不會減少,歐盟委員會需要不斷在不發達地區和發展中國家進行篩選,選擇一些符合標準的國家享受歐盟普惠制待遇為其供應商品,而烏茲別克斯坦就是其中之一,歐盟駐烏代表團與烏國聯合舉辦研討會,普及普惠制待遇的相關內容和運作機制,目前,歐盟已對烏出口商品免稅品類增加到6200種,比之前翻了一倍。
而為何撤消這一待遇的根本原因在于歐盟新普惠制中的“畢業條款”,這一條款規定一個國家的某一產品,如果在歐盟市場份額超過了15%,就將失去普惠制待遇,而紡織品和服裝的市場份額不得超過12.5%,因此,一國在受益于GSP的同時,還要另尋一條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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