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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3月
烏茲別克斯坦基礎設施領域的開放與不開放?
我們從全球所有國家來看,任何一個國家的經濟都不可能達到完全市場化,原因復雜,但本質是不想將經濟置于被動,主動控制主要經濟體也是為解決和消化矛盾,并且出于國家安全考慮,還應該壟斷個別行業,我們看到全球發達經濟體,以及體量較大的國家都會如此操作,又何況是國土面積與經濟總量較小的烏茲別克斯坦呢!
目前,烏茲別克斯坦政府允許外國投資者參與當地基礎設施投資,包括油氣開采、發電、公路、鐵路建設等上游環節,中下游的生產經營仍由國有企業控制;其次,烏國家規定的基礎設施關鍵核心領域仍保持不對外開放,包括國家電網設計與運營,境內油氣輸送管網經營等行業全部由國家企業壟斷,不允許外資進入。
我們先從烏國有企業分管的不同領域來看看各國企負責的基礎設施領域,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與改造,由烏住房與公共事業部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由交通部和烏茲別克斯坦國家鐵路公司負責;電力由烏茲別克斯坦熱電站股份公司、烏茲別克斯坦水利能源公司負責;油氣領域由烏茲別克斯坦油氣公司負責,另外,烏國家部門中能源部還直管油氣和電力所屬企業。我們看到的和已參與的烏基礎設施承包項目,均由以上各烏國企發起并組織,從資金籌集到招投標,到最終實施運行全部包括在內,或者項目完成或經營期結束后,再交由烏茲別克斯坦所屬國企管理。
對于烏不開放的基礎設施領域,我們不做分析,而對已開放的部分進行了解,以獲取此階段可以實現的利益。比如到2019年止,負責道路保養、改造和維修的烏茲別克斯坦公路國家股份公司已采購了38套混凝土攪拌站以及粉碎篩選生產線等設備,此外,還計劃在五年內進口道路保養和維修設備900多臺,目前已從中國相關生產企業大量采購進口,而在道路建設項目中,已有中鐵二十局以及其它中國企業參與到施工中,均獲得了較好的利潤。
在電力領域,除了發展火電以外,烏茲別克斯坦在光伏發電與核電站建設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在之前的文章中關于火力發電和光伏發電方面有過詳細介紹,這里不在多說,而在核電方面,烏茲別克斯坦計劃利用俄羅斯資金和技術在2030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功率為2400兆瓦的核電站,并確保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說明烏國核電技術也處在快速發展階段,并有較大的市場需求。
在油氣領域方面,鼓勵國外油氣開采服務進入本國市場,目前,已有俄羅斯、中國、瑞典、韓國和馬來西亞等國企業進入到了烏國油氣開采市場,并以成立合資公司方式進行合作運營,避免遇到制度問題,另外,這里特別建議從四個方面切入烏國油氣市場,一是擴大油氣項目中的股比份額,以取得項目運營中的主動;二是參與油氣行業中游的出口、運輸階段地上基礎設施的現代化改造項目;三是參與油氣加工項目中的新建和改建項目;四是增加油氣行業的相關技術服務市場,以技術換取利潤,以上四個方向和合作模式風險相對較小,有利于進入烏國市場的中國企業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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