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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貨物在國際公路運輸中受損該怎么辦?
因每天要為客戶辦理大量中國至烏茲別克斯坦國際公路運輸險,接觸過多位專業從事貨運保險的從業者,通過交流了解到,海運是相對出險率較高的國際運輸方式,其次,空運、鐵路、國際公路的出險率相對較低,因此,我們時常就會聽到某某船舶發生事故的消息。
其次,無論哪種運輸方式,雖出險原因不同,但嚴重貨損的出險比例其實并不高,主要發生在貨物外包裝破損及丟失等情況。而保險無疑是在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風控手段。其中,國際公路運輸雖出險率不高,但仍會有意外情況的發生概率,因此,許多客戶對國際公路運輸過程中貨物受損,以及如何處理需要了解和學習。那么,貨物在國際公路運輸時遇到貨物受損該如何處理,以及又會遇到哪些問題?
1.運輸過程中出現丟失或貨損,需由承運人承擔責任。承運人在接受客戶委托后,需承擔貨物運輸和保護責任。如運輸期間貨物發生損壞和滅失,除另有規定之外,承運方需按實際情況負責賠償委托人等值的經濟損失,需要注意的是承運前需證明承運方存在免責或所要賠償的限額,另外,對外包裝以內的貨損及裸裝貨物需在運輸前向承運方提示風險。
2.發生或發現貨損時,需由保險公司出險做出賠償。貨物出運時購買貨運保險,一旦出現意外,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貨損檢驗后進入理賠程序,承運方和被保險人需保留相關文件、通知、圖片、郵件資料等證據,保險方支付賠償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力,再向第三方進行索賠。
3.如對貨損產生質疑,可找專業機構參與檢驗。如果發生嚴重貨損事故,保險人以及承運方會委派檢驗人員到現場進行實地檢驗,事后出具檢驗報告,如貨值較大并對檢驗結果有疑議,被保險人可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參與檢驗,產生貨損糾紛也可通過訴訟、仲裁等方式,相關方會綜合考慮多方提供的檢驗報告進行裁決。
4.按貿易條款確權,確定索賠責任人。因涉及到跨國貿易條款,無論運輸方式是海運、空運、鐵路,還是國際公路,都要在出險并檢驗結束后找到雙方索賠責任方,甚至有可能發生潛在責任方不止一家公司的情況,可根據運輸合同及國際貿易收發貨雙方,或保險合同關系找到責任主體,確權的目的是為明確賠償方與被賠償方的法律主體,最終進行責任承擔和支付賠償。
以上情況均為事后處理環節,為防患于未然,不如在貨物出運前確定權責,并在合同簽訂前根據客戶要求、貨物屬性進行合理加固、包裝和出運,同時,建議貿易雙方購買貨物運輸保險,以減少貨損及滅失風險,力求貨物在國際公路運輸途中安全、順利的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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