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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這些年中國與烏茲別克斯坦簽訂了哪些經貿協定?(下)
本篇內容將繼續介紹中烏之間簽訂的那些經貿協定,自2016年烏茲別克斯坦簽訂加入絲路經濟帶框架議定書后,經濟上高速增長,除烏國內在經濟改革方面的積極政策有效之外,外部“一帶一路”政策,以及周邊國家包括中國在內的巨大市場需求和供應能力,已成為烏茲別克斯坦增長的外部動力,目前,中國已是烏最大商品出口目的國和進口來源國,其次,為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下面繼續介紹自烏新總統上任以來,以及絲路經濟政策落地后,簽署的其它經貿協定。
《中國商務部與烏茲別克斯坦國家投資委員會關于在烏茲別克斯坦建設中小型水電站的合作協議》、《中國商務部與烏茲別克斯坦國家投資委員會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合作的備忘錄》和《中國商務部與烏茲別克斯坦對外貿易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三個政府性文件均在2017年5月12日簽署,當時的客觀背景是烏茲別克斯坦正在加速經濟建設,而基礎設施配套已無法與高速發展的經濟結構相匹配,如不進行提升改造,必定會在未來影響經濟發展;而當時的中國基礎建設產能過剩,從技術、人力和原材料上來看,產業鏈完整,供應能力溢出,迫切需要向外部尋求海外市場,因此,兩國在此不謀而合,為此推動了兩國企業在水電、公路、鐵路、化工、物流、通訊以及能源領域方面的深度合作。
簽署以上協議和備忘錄的時間為2017年“一帶一路”合作高峰論壇,當時中國還與多個國家簽署了其它擴大“一帶一路”合作意向的政府性文件,比如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生態保護合作規劃,以及與30多個國家還簽署了經貿合作協議等,繼續擴大陸上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合作范圍。
《關于貿易便利化的聯合聲明》,此聲明簽署于2018年的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此聲明推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在交通、關稅、信息、標準等領域的便利化,同時《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即生效,進一步證明中國經濟對外開放的信心,也為居于內陸的國家打開了通過國際陸路運輸到達出別國出海口的便利條件,即利用港口國家的優勢發展本國經濟的目的,并形成上合組織成員國之間完整的跨國陸運網絡,為未來形成亞歐統一的商貿、物流和資本市場奠定了基礎。
至此,中烏之間簽署的重要性政府文件全部介紹完畢,如后期有最新的協議產生,我們將繼續為大家解析,另外,已簽署的文件當中不乏從事國際貿易、國際物流、法律及海外投資領域的從業者深度學習的內容,我們也將在后期進行針對性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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