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11月
關于烏茲別克斯坦納稅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這里涉及到一個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關于訴訟時效在不同法律條文內所規定的時間期限均有不同,包括在國內法或國際法中差別都很大,拿我國《民法》、《刑法》、《環境保護法》、《稅收征管法》來說,對不同訴訟請求都有不同的訴訟時間期限,過了訴訟期可能就無法保護自身權益。在烏茲別克斯坦的稅法中,也同樣有嚴格規定,并且烏國家稅務部門有權在訴訟有效期內,對納稅人重新審查繳稅數據,反之,納稅人也有權在訴訟時效期內,向烏茲別克斯坦稅務部門申請扣除和返還溢繳的稅費。 (更多…)
閱讀更多 -
09
11月
在烏茲別克斯坦納稅人應享受到哪些權利?
無論在哪個國家,哪個地區,在合理合法承擔繳稅義務后,納稅主體在該國家或市場中必定要享受應有的權利,應該享有在該區域的合法經營權以及獲取正當收益的資格,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沖突或矛盾,收取稅費的國家和政府部門有必要出面協調,并給予合法繳納稅費主體應有的公平、公證、公開的權利,這樣的國家、市場才會趨向穩定和良性發展,這在我們討論烏茲別克斯坦納稅人時,也理應如此。 (更多…)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