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貨運代理和國際物流公司均采用兩種結算方式,一種是預付,即在貨物訂艙到貨后即收取全部運費,一般由發貨人支付;另一種是到付,即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在目的港代理提供完全部換單、清關、倉儲運輸服務后,由收貨人支付全部稅費成本,對于貨運代理來說,前者風險最小,但在實際操作中較難應用,大部分預付款都轉變成了以月為單位的應收賬款,風險依然存在;而到付方式一般使用在海外指定貨當中,看似利潤較高,但操作風險高于預付貨,需要由目的港代理配合完成,基本無法規避結算風險。目前,為了防止紅海航線危機所引發的棄貨,在此,建議貨代及國際物流公司采用預付方式結算,且盡量縮短賬期為宜。
此外,大部分國際貨代與國際物流公司的主營業務產品以海運為主,其中,歐地和美加市場需求最高,貨量最大,因此,經營歐地線和美加航線的海運公司比例高,受紅海危機影響,大量歐地線船公司選擇繞行好望角,不但延長了船期,而且增加了成本,同時還導致航次間隔變大,為減小風險,船公司會進一步減少其它航線船次,第一大影響就是美加航次,因此,近幾周美加線海運費用升高,甚至將棄貨風險傳導至美加線目的港,對于這些中介型貨代和物流公司來說,可以選擇中歐班列、中歐空運或海空航運等產品來減少現有客戶的棄貨風險,不但滿足運輸需求,還可以提高利潤率。
最后,我們不得不使用棄貨保函來減少經營風險,讓客戶保證承擔因棄貨導致的稅費、罰款等風險。在不同國家、地區、海關以及目的港,對棄貨情況均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和費用標準,存在較多不可預知的問題和風險,因此,需要責任方承擔,如不明確風險承擔方,那么接下來的一切風險也將在第一時間轉嫁給承運方的貨代和物流公司。發生棄貨時,且處理時間越快,相應承擔的損失也會越小,我們見過太多因棄貨追究某一方責任,導致長期未處理問題而費用暴增的情況。后期,紅海危機會因巴以問題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因此,從事國際貨代和國際物流的從業者必須規避結算、運費波動以及棄貨等風險,以保證公司可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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