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雙清包稅,是指發貨方在國際貿易的貨物交付環節中,為收貨方提供出口國與進口國的運輸、報關、清關、繳稅以及倉儲和門到門服務,雙清包稅的使用有好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關鍵在于發貨方如何辨認與使用,識別雙清包稅對于客戶來說的競爭力有多大,使用具備雙清能力的物流供應商等。
而以上開篇說過的三種雙清包稅物流需求還存在兩種狀態,一種存在風險;另一種則是在風險控制范圍之內。先說前者,對于某些貨物或品名來說,因目的國海關進出口存在文件要求或限制,導致進口方不愿承擔風險進行清關繳稅,此時就會存在風險,需要有雙清包稅能力的供應商負責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后完成清關繳稅工作,供應商會根據貨物品類提出雙清包稅的風險所在,比如存在查驗、扣貨、罰沒或罰款的可能性,預先告知客戶有可能發生的問題,方可接受委托;而后者是在風險控制范圍之內的,比如某些未被目的國海關限制的品類或品名,只是收發貨方為方便貨物交付而提出的物流需求,大概率不會被海關查驗、扣貨、罰沒或罰款等等,因此,在委托前運輸方不會提示風險,即在風險控制范圍之內。
接著說哪些貨物適合雙清包稅運輸,比如收發貨方強制使用完稅后交貨等貿易條款的貨物;跨境電商貨物;門到門貨物;缺少清關單證或其它相關認證文件的貨物;低申報類貨物等,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雙清包稅類貨物,這里不做詳述,如有需求可咨詢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關務人員。
當然,在收發貨方使用雙清包稅服務時,必須對提供雙清包稅服務的物流供應商進行嚴格審核,核實對方是否具備雙清包稅的實力和能力,實力以操作案例為證,而能力是指該供應商是否具備雙清包稅關務團隊,比如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中烏雙清包稅服務在烏魯木齊與塔什干分別擁有數十名關務人員,掌握大量可以雙清包稅的貨物品類和品名,熟悉兩國關務流程和稅費要求,同時對關務突發事件處理經驗豐富,每年操作雙清包稅貨物近萬票,因此,雙清包稅必須尋找有實力的物流供應商進行操作,以免造成關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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