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對哪些商品實施進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管制? 首先說說烏茲別克斯坦的配額制度,該國早期本沒有進出口配額限制,但因簽署了《蒙特利爾破壞臭氧層物質議定書》之后,對含有影響地球臭氧及大氣環境的商品實施配額制;而烏茲別克斯坦的許可證制度是根據該國通過的《對外經濟活動法》制定的,活動法要求個別商品“只有在取得允許其進出口的相關許可(許可證)方可進行”,許可證的發放部門則是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內閣的授權部門,目前為烏國投資與對外貿易部。 (更多…) 閱讀更多